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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岛开发区个人企业办理注册政策

发表于:[2018-12-24] 来源:上海临港业茂企业服务中心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在本开发区可以申请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其中个人合伙企业应该理解为全体投资人务必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普通合伙企业,对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也需有一个全面的理解,独指投资人(或者合伙人)在企业获得分红后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崇明岛开发区个人企业办理注册政策,不包括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类型的个人所得税。但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崇明岛开发区个人企业办理注册政策,基本参照个体工商经营户的纳税模式。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在本开发区可以申请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代征),其中个人合伙企业应该理解为全体投资人务必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普通合伙企业,对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也需有一个全面的理解:独指投资人(或者合伙人)在企业获得分红后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崇明岛开发区个人企业办理注册政策,不包括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类型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除了应该缴纳流转税(即增值税)、附加税以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雇佣职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和投资人分红后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 但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别于有限责任公司),崇明岛开发区个人企业办理注册政策,基本参照个体工商经营户的纳税模式。

  其中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为7级超额累进制查账征收方式,最高征收接近45%,本文不再详述。

  截止目前(2016年5月)为止,崇明岛开发区个人企业办理注册政策,崇明对于注册在辖区内经济开发区的所有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发展的企业予以高额财政扶持,发生应税劳务和技术转让等服务的企业扶持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40%,发生货物销售和修理加工的企业扶持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10%,企业所得税统一扶持实际缴纳额的16%,即分税制改革之前地方留存的40%予以扶持。

  因为已经实行分税制改革,故崇明地方留存的增值税由原来服务业的100%和销售业的25%统一调整为50%,所得税40%不变,故此崇明财政对于所属企业的扶持应该在不久的将来要做相应的调整。如果继续原来的地方政策,则对于企业的扶持会是如下调整:企业增值税(无论传统的销售、修理加工类增值税还是营改增增值税)统一扶持20%,所得税统一扶持16%。

  伴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改革亦全面开展,上海已于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企业增值税、所得税中央与地方财政5:5分成的分税制改革。 营改增和分税制改革全面实施之前,营业税和部分提前施行营改增的增值税100%归地方财政所有,传统增值税75%属于中央财政,25%属于地方财政,所得税则是地方财政40%,中央财政60%。

  崇明作为上海唯一的海岛郊县,经济发展相对于上海其他区本来就比较薄弱,加上上海市政府对于崇明作为旅游开发和农业发展的区域定位,对其经济发展进一步制约,于是,上海市政府为了扶持崇明地方财政,对于崇明境内所有企业的地方税收不做任何提留,全部归崇明财政所有。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推进配套监管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通过改革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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