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1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件的申请给予一定的补正期限,补正后的内容符合要求的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补正不符合要求的特许厅长可以宣告该商标注册申请无效。――审查员经过审查认定该注册申请符合核准标准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公告,如果不符合核准标准的,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提出意见或者进行补正后符合核准注册的要求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公告,仍不符合核准注册要求的,作出驳回决定。――申请人收到审查员发送的核准注册通知书,缴纳注册费用。――申请人缴纳注册费,商标给予核准注册,并进行注册公告。
一、概述
以自然人或者法人直接向韩国特许厅提出申请,允许多类申请,商品分类实行尼斯协定,并行韩国固有的分类制度。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之日起算,有效期十年,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二、申请资料包括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申请人名义,地址中英文;
――商标图样;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申请人签署的授权书;
――优先权声明(如需要)。
三、程序时间
1、形式审查
提交申请后半个月内受理。申请受理后起 1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件的申请给予一定的补正期限,补正后的内容符合要求的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补正不符合要求的特许厅长可以宣告该商标注册申请无效。
2、实质审查
――般从申请到实审结束需要12~14个月。
――审查员经过审查认定该注册申请符合核准标准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公告,如果不符合核准标准的,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提出意见或者进行补正后符合核准注册的要求时,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公告,仍不符合核准注册要求的,作出驳回决定。
3、异议申请
――异议申请可以自申请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
――对第三者的异议申请,由有关审查员审查决定异议成立与否。
4、核准注册
――申请人收到审查员发送的核准注册通知书,缴纳注册费用。
――申请人缴纳注册费,商标给予核准注册,并进行注册公告。
5、对驳回决定及异议成立的不服
――对审查员的驳回决定及异议成立不服时,申请人可以向特许审判院提出起诉。
整个顺利的注册过程,大约需要15―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