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注册公司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浦东注册公司 > >

劳务派遣(上海)公司注册需要那些手续?

发表于:[2017-11-02] 来源:上海闵行注册

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于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从事对外劳务(含研修生)合作的经营资格管理。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须经商务部许可,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一定工作基础,近3年向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300人。申请上海市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出具的提供外派劳务人数证明原件。


  近期,随着对外劳务输出的行业兴起,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劳务派遣公司也纷纷设立。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于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从事对外劳务(含研修生)合作的经营资格管理。

  第一条: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境内企业法人与国(境)外允许招收或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我国公民到国(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

  第二条: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须经商务部许可,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境外企业、自然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

  第三条: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相当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具有足额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的能力。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对外劳务合作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均不少于2人,法律人员不少于1人。

  (七)具有相应市场开拓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

  (八)具有一定工作基础,近3年向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300人。

  第四条:申请上海市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六)相关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七)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及地区可行性报告。

  (八)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出具的提供外派劳务人数证明原件。

  (九)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办理程序:

  一、 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向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连同企业全部申请材料一并报商务部。

  三、 商务部在收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和企业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许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批复,抄送相关部门。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

  四、 企业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之日起30日内,办理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手续,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领取《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地方商务主管部门10个工作日,商务部15个工作日

  若您还有其他关于上海对外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疑问可联系我们!

相关阅读:

© 上海临港业茂企业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大厦2206室

免费电话:188-021-11128   翁经理